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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23 December 2015

林冠英不起诉Nasrudin Hassan意味着指控是真的?

A translation into Chinese by persons unknwon of my blog-post yesterday titled  "Dear CM, would you like to borrow my pen?"

2014年8月6日在雪兰莪民联危机时,雪兰莪伊党淡马鲁州议员Nasrudin Hassan指控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关于槟城隧道工程问题:

  • 为何槟州海底隧道未曾公开招标?
  • 为何槟州海底隧道没有咨询民意?
  • 槟州海底隧道总费用为四十六点三亿令吉(全程6.5公里)是否被高估?
  • 为何槟州政府预算出现赤字?

关于这些问题,林冠英显得非常生气,并在第二天召开双语新闻声明否认上述所有的指责。要求Nasrudin Hassan24小时内道歉。他也表示,槟州海底隧道只花了三十六亿令吉,而不是四十六点三亿令吉。

第二天,Nasrudin Hassan说,他拒绝道歉,并进一步澄清之前对林冠英的指控

  • 槟州海底隧道仍然被高估,林冠英说只是海底隧道的造价介于RM36亿(海底隧道总造价约RM63亿),那么就意味海底隧道平均每公里就需要RM5.53亿令吉的成本构建,再加上连接隧道的道路全程20.8公里也将花费RM27亿或每公里RM1.3亿 。 这是绝对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 槟州海底隧道工程还没有进行公开招标,林冠英就和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集团)签署谅解备忘录 -。
  • 槟州政府预算出现严重赤字,如果不是售卖土地,赤字从过去的几年中增长了303%。

这使得林冠英更生气,他在2014年8月9日的第二天,要求他的律师起诉Nasrudin Hassan。

林冠英说他别无选择,只能起诉Nasrudin Hassan。

这一次,林冠英没有说谎,他的律师确实起诉Nasrudin Hassan。因为关于RM6.3亿槟州海底隧道事件,Nasrudin Hassan对他的指控形成了诽谤。

但是....问题出现了!

大约过了一个月后2014年9月30日,高等法院退回这诽谤案件,并处罚金林冠英RM500原因是浪费法庭的时间!

根据伊党党报HarakahFree Malaysia Today说,林冠英和他的律师“忘记”签字,然后发出了自己的传票纸!

2014年10月2日,当今大马的马来文版也报道引述林冠英的律师的话,这是一起疏忽,他们忘了签名:

从另一方面来看,这特是一起非常尴尬的新闻事件,“首席部长林冠英和他的律师竟然忘记签上自己的名字”。当然,在他们的任何官方媒体或亲他们媒体如或当今大马或马来西亚局内人根本不会报导这起事件。

当今大马和马来西亚局内人就像之前“忘了报道”马来西亚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纪录诉讼案,其中主角就是公正党沙巴州副主席Christina Liew 被高级法院下令罚款RM5.57亿元,罪名是她勾结工作人员骗取819名穷苦的百姓的土地。

看回林冠英“忘了签名”的官司......

林冠英的律师当时说:“只要我们收到法院的文件,我们会重新发出的诽谤诉讼给Nasrudin Hassan”。

那是在2014年10月2日的时候。

今天已经到了2015年12月23日 - 过一年之后的今天,媒体也没有报导关于这场“忘了签名”的官司。

我认为,行动党和伊党互既然不和,为何不起诉伊党的议员诽谤?把伊党的议员控上法庭就能证明伊党的议员就是个骗子- 但奇怪的是林冠英并没有利用这次的机会。

尽管多次在新闻发布会上愤怒的表示说他会告,当过后又诺无其事的安静下来。

现在,使用如同反对派支持者和领导者的相同的逻辑,林冠英不起诉Nasrudin Hassan意味着指控是真的?

槟州海底隧道被高估!槟州海底隧道工程还没有进行公开招标!槟州政府预算出现严重赤字!

现在,很多人都认为不起诉华尔街日报的2015年7月指控的纳吉是有罪的。

然而,在上个月,纳吉的律师建议向在大马的华尔街日报提出控诉

纳吉的律师建议他起诉大马的华尔街日报而不是美国

这也是如同新加坡政府在四大诽谤案件中起诉华尔街日报,新加坡政府赢了这四起诉讼


与此同时,在过去的两年中,纳吉已经起诉一些对诽谤他的人:



纳吉布还起诉公正党的秘书长Rafizi诽谤,他演讲时说纳吉盗取公款购买钻戒的罗斯玛。

被起诉后,Rafizi在法院诉讼时给予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理由:“我只是在开玩笑。”


因此,纳吉确实有继续起诉一些对他造成无实诽谤的人士。

他的律师起诉大马的华尔街日报,我相信这也是迟早的事而已。

该案件很可能在大马提交 - 就像之前新加坡政府如何向新加坡的华尔街日报提出诉讼并赢得官司。当然,新加坡政府也耗了数月或整年的准备才正式提出诉讼,华尔街日报是一家来自美国的外国新闻机构,要起诉的确必须下一番功夫。

至少纳吉和他的律师在这些事件中没有给出一些不可思议的理由如“忘了签名”。

我感到奇怪的是,人们关心纳吉RM26亿的诉讼案,但似乎并不担心,一个RM63亿定价过高而又不公开招标海底隧道工程,更糟糕的是海底隧道工程被人指控后,过了一年半某人仍然不敢依法起诉对方而且之前还给了一个的“忘了签名”不可思议的借口。

马来西亚人很奇怪,但我相信,马来西亚人不会愚蠢到相信“忘了签署自己的法院传票纸”的借口。

或者,一些亲反对派的媒体并没有报导了这个问题,所以“忘了签名”的官司仍然不为人所提起,以便继续误导一些单纯的百姓和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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